自8月下旬以来,淄川区把安全生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当前主要工作,始终保持重视程度不降、标准力度不减、工作措施不松,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、专项整治活动,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。
一是全力查找隐患,刚性措施确保整改到位。实行了区委常委和人大、政协主要领导带队包镇办督查措施,各督查组、各镇办、部门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,集中力量迅速开展集中行动。8月24日至9月6日,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期间,共检查企业2718家,查出问题和隐患4748条,现已全部整改完毕,处罚企业60家,停产停业13家,关闭取缔92家。向危化品企业派驻专人挂包监管。由各镇(街道、开发区)安排286名党政班子成员、机关干部,对全区222家危化品企业逐一派驻挂包,做到24小时盯守看牢,负责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及停产停业、复工生产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。实行隐患责任清单和台账制度。各镇(街道、开发区)和区有关部门、各督查组全部建立了隐患排查台账,落实了日报告和周报告制度,按照“谁检查、谁复查”和“一个也不放过”的原则,对检查的安全隐患问题制定复查计划,逐个企业单位、逐条逐项进行复查,实行销号管理。对不具备条件企业坚决取缔。对列入第一次三张清单中关闭取缔范围的132家企业,按照关闭取缔时限,采取停水、停电、拆除设备等强制措施,目前已经关闭取缔92家。同时对全区222家危化品企业,由安监、环保、国土、发改、规划、工商等14个部门分别提出意见,经研究确定了第一批18家拟关闭取缔企业,列入关闭清单,目前正在实施关闭取缔。切实强化安全监管措施。对列入停产停业范围的企业采取了制定停车方案、专家论证、区有关部门批准,严格控制生产现场作业人数等措施。对复工生产企业采取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和专家审查,相关部门批准,专家现场指导等措施。
二是研究长效措施,夯实工作基础保障。建立健全刑责治安制度。召开了全区刑责治安工作会议,印发了《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的意见》,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罚力度。研究制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办法。从企业主体责任、岗位责任、应急管理、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明确细化,现已完成初稿,正在征求意见。全面开展基础数据调查。按照网格化走访的要求,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,摸清真实底数,制定有针对性处理措施,推动“搬家工程”实施,目前调查摸底工作正全面展开。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。参照市里出台的有关制度办法,研究制定镇办党委政府安全工作标准,解决安全生产投入、队伍、机制、人员等问题的措施办法。研究制定安全问责具体办法,加大失职渎职责任追究。研究制定责任制规定、科技兴安工作意见、举报奖励办法等相关制度措施,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。
三是坚持问题导向,持续有力推进工作落实。在持续开展安全集中检查的同时,全力做好隐患的整改销号工作。严格落实隐患通报、整改日报等制度,确保隐患整改到位、及时销号。继续加大非法违法行为整治力度,对不具备条件企业的坚决关闭取缔,不开口子,不留尾巴。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,合理规划我区化工园区,对新上项目一律进园区,对园区外化工企业进行重点监管,加快全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入园和“关停并转”进度。